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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哈尔滨市政府制定了“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强化落实工程项目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等有效措施,落实减排项目资金4492万元,保证了污染减排的开展,完成太平污水处理厂增容、呼兰利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8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建设,以及中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硫磺回收、热电厂机组脱硫等33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建设;制定了发电、冶金、建材等落后产能行业23家企业的淘汰计划;依法关闭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电镀等企业56家;限期整改排污不达标或超总量的耐火材料、搪瓷生产企业73家,淘汰落后生产设备、产品120余项;更新改造锅炉和除尘器593台(套),推广清洁能源锅炉和专用型煤锅炉247台;治理尾气排放超标车辆7848辆,新增单燃料车100辆,更新污染严重的公交车辆620辆。2007年,哈尔滨市净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35万吨、二氧化硫0.35万吨、烟尘0.35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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