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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2007年哈尔滨市环境状况公报】
 
      2007年,哈尔滨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一、水环境
    1.河流水质。松花江哈尔滨市区段达Ⅲ至Ⅳ类水质,水源地朱顺屯断面水质现状为Ⅲ类,其余断面水质现状为Ⅳ类,均达相应功能区标准。各断面主要污染指标均为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从氨氮丰、平、枯水期沿程变化看,枯水期污染相对较重。
    松花江哈尔滨段江段14条主要一级支流中有6条支流的水质达到规划功能标准,呼兰河、阿什河、少陵河和五岳河污染较重,为Ⅴ类至劣Ⅴ类水质。
    2.市区水源地水质。哈尔滨市区有朱顺屯和菅草岭两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朱顺屯地表水水源地监测27项指标,有3项指标出现超Ⅲ类标准样本;菅草岭地下水水源地监测23项指标,有2项指标出现超Ⅲ类标准样本。2007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74%。
    3.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2007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3641万吨,其中工业废水3356万吨,占14.2%。市区废水排放总量15420万吨。其中,工业废水2018万吨,占13.1%;生活污水13402万吨,占86.9%。市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34378吨。其中,工业废水COD排放量5776吨,占16.8%;生活污水COD排放量28602吨,占83.2%。
    4.水污染防治。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放牧、捕鱼、夏耕等违法活动20余起。加快推进了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国家松花江流域24个规划治污项目开工率达到50%,太平污水处理厂增容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市区污水处理率提高到37%。全面推进了松花江流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村屯的环境综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改选草原和实施植树造林11.78万公顷。强化了水污染源治理,对271家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予以限期治理,实施清洁生产项目120项。全市削减水质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1.35万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6.74%,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6.3%。
    二、环境空气
    1.市区空气质量。2007年,市区空气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101毫克/立方米,超国家二级标准0.001毫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06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3.8%。夏、秋两季空气质量基本上达二级,冬季逆温日和春季大风日多超二级为轻微污染。主要原因是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不合理,冬季煤烟污染重,春季扬尘污染突出。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4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6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双城市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呼兰区、阿城区及十县(市)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均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其中,呼兰区、阿城区和8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国家二级标准,2个县(市)的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尚志市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最高,为0.206毫克/立方米;通河县二氧化氮年均值最高,为0.055毫克/立方米;方正县二氧化硫年均值最高,为0.042毫克/立方米。
    3.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8729821万标立方米。市区工业废气排放总量6159339万标立方米。市区主要空气污染物烟尘排放量55161吨,比上年减少4123吨;二氧化硫排放量51322吨,比上年减少1663吨;粉尘排放量12676吨,增加1235吨。
    4.大气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源治理,累计更新改造锅炉、除尘器、茶炉、大灶840台(套),推动207家取暖单位并入了集中供热管网,洁净煤技术产品使用率达95%,整治扬尘污染源135处。完成哈尔滨热电厂新建机组同步脱硫、中国石油哈尔滨分公司硫磺回收等54个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全市减排二氧化硫3500吨、烟尘4897吨。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与监督管理,治理超标车辆9397辆。
    三、声环境
    1.市区主要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市区主要交通干线道路66条,有59条达标,占87.9%,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7.8分贝,达到国家标准。
    2.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面积105.84平方公里。其中,各类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达标面积89.67平方公里,占84.7%,超标面积16.17平方公里,占15.3%;平均等效声级为55.9分贝,比上年降低0.1分贝。声环境较突出的问题是施工噪声和夜间交通噪声。各行政区区域环境噪声中,南岗区最高,达56.4分贝,呼兰区最低,为51.1分贝。
    3.市区声源构成。市区主要声源为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其中,生活噪声占55.1%,交通噪声占16.7%,其它噪声占24.5%,工业噪声占2.3%,施工噪声占1.4%。
    4.县(市)道路交通噪声。县(市)中五常市、延寿县道路交通噪声值超国家标准(70分贝),其余区县(市)均达国家标准。
    5.县(市)区域环境噪声。县(市)中区域环境噪声值最高的是尚志市,达57.8分贝;最低的是依兰县,为43.9分贝。
    6.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整治扰民噪声,创建环保宜居社区”活动,共查处各类扰民噪声源485个,扰民噪声投诉量比上年降低29%,市区噪声达标覆盖率达到84.7%。
    四、工业固体废物
    1.产生量。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93.22万吨,市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8.21万吨。其中,粉煤灰占84.28%,炉渣占8.36%,其他废物占5.94%,脱硫石膏占0.9%,危险废物占0.34%,冶炼废渣占0.18%。
    2.综合利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775.78万吨,综合利用率70.96%。市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234.4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1.44%。其中,粉煤灰占78.43%,炉渣占11.67%,其他废物占8.24%,脱硫石膏占1.26%,冶炼废渣占0.25%,危险废物占0.15%。
    五、农业生态环境
    1.农田土壤质量。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全市耕地有黑土等九种土壤类型,有机质含量平均为3%左右。经对29个农田土壤监测点进行重金属、六六六、滴滴涕、酞酸酯、多环芳烃等44项指标监测,从总体上看土壤清洁,环境质量良好,处于安全等级,重金属指标和六六六、滴滴涕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2.农田灌溉水质。农田灌溉水达标。64个地表水监测点和30个地下水监测点的13项水质指标监测结果表明,绝大部分河流、水库、地下水的水质指标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的要求,适合农田灌溉。
    3.农田大气质量。农田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农田大气监测指标二氧化硫和氟化物的监测值均符合《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1988)的要求。
    4.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深化。积极推广、鼓励施用生物肥、有机肥,有机肥施用量达2427.6万平方米,增加了测土配方施肥面积。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和生物防治技术,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2.9%以上。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推进速度。2007年,全市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产地认定面积(含山产品和水产品面积)达到19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48.5%;有效使用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标志的产品达到1575个,增长近2倍。
    六、森林、草原、湿地
    1.森林。森林资源稳步增长。全市森林资源较丰富,集中分布在东、东北、南、东南部,现有森林面积235.6万公顷,其中天然林面积140.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44.4%,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森林资源保持了面积、蓄积量双增长的势头,但森林总体质量不高。全市人均占有森林面积0.24公顷,为全国人均占有森林面积的1.81倍。
    2.草原。草原逐步得到改良。哈尔滨市草原主要有平原草甸、山间草甸和沼泽草甸三大类,优良草原面积小,草原品质偏低。天然草原面积为24.6万公顷,约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5%,可利用草原面积为16.8万公顷。2007年,实现草原改良面积5333公顷。
    3.湿地。湿地面积基本保持稳定。全市湿地总面积为32.9万公顷。其中,沼泽湿地面积为13.7万公顷,河流湿地面积为19.2万公顷。
    4.生态环境恢复建设。生态恢复建设取得新成果。全市大力实施了造林绿化、水土保持、国土整治、生态农业和草原生态工程。完成造林0.73万公顷,其中退耕还林333公顷;城区新植树木200.25万株,新增绿地700公顷;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44万公顷;对市区所有黏土矿实施封闭性恢复。
    七、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
    1.生态示范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共建成省级以上生态示范区8个,其中国家级生态示范区5个。
    2.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加强。全市共建成自然保护区48个。其中,国家级7个,省级10个。总面积71.35万公顷,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3.45%。
    3.生物多样性。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有脊椎动物417种,兽类63种、鸟类256种、爬行类11种、两栖类9种、鱼类78种;被列入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53种。有高等植物2000余种,利用价值高、蕴藏量较大的经济植物700余种,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植物8种。
    4.自然生态保护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全面完成了生态市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松北区、五常市、依兰县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阿城区、方正县分别通过了国家、省级生态示范区省级预验收。建成市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79个,其中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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