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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目标,全面加强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哈尔滨市政府重新调整了《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江段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追加治污资金5000多万元。召开第11次全市环境保护大会,推动各项环保目标责任的落实,加快了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步伐,完成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2008年,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85%。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和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08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4.2%;首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0.102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00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均值0.043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均值0.055毫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5.7分贝,比上年减少0.2分贝;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8分贝,达到国家标准。全市农业生态环境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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