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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建设】
2008年,哈尔滨市推进生态示范区建设,尚志市、双城市、巴彦县完成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工作,木兰县完成了生态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五常市二河乡完成了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申报工作,南岗区王岗镇等15个乡镇完成了省级环境优美乡镇验收工作,南岗区红旗乡东升村等18个村开展了省级生态村建设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呼兰区新建了呼兰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占国土面积比例为13.7%。实施造林绿化、水土保持、草原生态、国土整治等生态恢复和建设工程,全市植树造林13.2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4.6%。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0.6万公顷,实现草原改良8.1万公顷,对市区所有黏土矿实施了封闭性恢复。2008年,哈尔滨市推进了松花江流域干支流两侧生态恢复工程,完成松花江市区段生态恢复2.26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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