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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大检查】
 
 
    根据国家环保局《关于开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市环保局于1988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先后对1 40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隐患130余处,其中较大的污染隐患有5处。1.市化工十一厂,生产用硫酸储罐腐蚀严重,随时有穿孔的可能,经检查确定报废,停止使用。2.市化轻公司仓库,有2个500吨浓硫酸罐腐蚀严重,决定新建2个1 000吨硫酸罐来更换。3.市化工十厂,在厂区内存有300余吨铬渣,多年来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环境污染。这次检查决定,铬渣就地封存,切实做好防雨淋、防水浸的处理措施。4.火石厂在尚志县境内的山洼里存放1 200余吨含有低放射性的稀土废渣。由于露天存放,对环境有污染,正抓紧处理。5.哈尔滨滨江油库是已使用70余年的老油库,设施条件差,跑、冒、漏现象严重,该库的改建任务已列入1988年国家石油总局计划。
    哈尔滨市环保委员会决定,今后对污染事故隐患的检查,应列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内容,每年还要有重点的集中检查一、二次。(董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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