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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开展了以防治大气污染为中心的综合整治工作。全市建成27个烟尘控制区。总面积40平方公里。继香坊、平房、动力区之后,南岗区也达到了全区烟尘控制标准。完成废水治理项目23个。治理噪声扰民源103处,建成3个噪声控制区。开展了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评出环保甲级(红牌)单位89个,丙级(黑牌)单位17个,黄牌警告单位7个,并分别进行了处理。为控制新污染,审查了76项新建工程,"三同时"(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执行率达到97%。全年处理污染投诉案件819起,其中立案610件,结案率99%。
完成并经国家验收了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电厂粉煤灰净化城市废污水及其再利用研究》。环境监测工作,执行国家监测新规范,通过了国家级考核验收。7区2县(市)具备了常规监测能力。环保补助资金"拨改贷",共为118个污染治理项目贷款687.2万元。当年竣工42项。新增日处理废水6 280吨。年削减烟尘排放2 900吨。
(史连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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