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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环保》
 
 
环境保护
 
 
【1989年哈尔滨市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国家提出的环境监测要逐步实现连续自动监测的要求,哈尔滨市的环境监测周期由往年的每季一次,每次5天,改为每月一次,每次7天。监测频率由每天4次,改为每天8次。监测结果表明,大气中的总悬浮微粒日均值为O.45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30毫克/立方米)O.5倍,日超值超标率为65.3%。降尘月均值为44.2吨/平方公里.月,超过标准4.17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的年日均值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1)对松花江哈尔滨江段,每月监测一次、按丰、平、枯三个水期进行统计。监测结果表明,全江段有机污染严重。四方台、阿什河口、大顶子山三个断面的代表有机污染的综合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全部超过国家地面水三类水体标准,氨氮污染有加重趋势,尤为严重的是四方台水源地枯水期氨氮最高值达1.6毫克/升,超过标准0.5毫克/升的2.2倍;高锰酸盐指数最高值为7.9毫克/升,超过国家规定水源地最低标准的O.32倍。(2)松花江哈尔滨江段的主要污染来源于两个方面:①来自上游和嫩江以及拉林河每日排放的污水500多万吨,其中大部分未处理,直接污染哈尔滨市四方台水源地。②哈尔滨市区每天通过3沟和13个排污口向松花江排放废、污水约76万吨。这些废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水中,再度加重了对松花江水质的污染。经监测,各沟口向松花江排放主要污染物总量分别为:化学耗氧量429.2吨/日,生化需氧量164.2吨/日。悬浮物2.51吨/日,油15.6吨/日。各种主要污染物在各沟口的平均检出浓度均超过国家排放标准。(见表3、4、5)。
    3.噪声现状。1989年,哈尔滨市环境噪声按6个功能区。选择1 8个有代表性的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除工业集中区(昼间)外。其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值均不同程度超过国家标准。超标最严重的是一类混合区,昼间分别超过国家标准7.8分贝(A)及9.1分贝(A)。另外,1 989年对哈尔滨市57条主要交通道路两侧的噪声进行监测,等效声级平均值为72分贝(A),其噪声在71~80分贝(A)区间的街道有45条,占所测街道数的78.9%,超标情况比较严重。
    (谭英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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