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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全市共有锅炉、窑炉6 300多台(座),市区燃煤量达900万吨,1991年全市大气总悬浮微粒超过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CO、氮氧化物和CO2均未超过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
全年治理、改造烟尘污染严重的锅炉75台(座)。全市治理茶炉、大灶共248台(眼)。7月份市政府对市属18家企业21个治理项目下达第二批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到年底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有10个,完成治理项目11个。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分别给予罚款和加倍征收排污费的处理。
1991年开展了水污染物排放申报和许可证发放工作,完成了市政府下达新增废水处理量5 000吨/日的指标和水治理项目11项。实际处理废水7 817吨/日,超额完成指令性任务的55%。还完成水处理设备检查与建档工作。
1991年治理固定扰民声源59处,完成"噪声达标小区"4个,总面积为15.72平方公里,使哈尔滨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从原有的10.4%提高到20.5%。
1991年9月25日,对哈尔滨化工热电厂粉煤灰污染限期治理项目进行了验收。1991年市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哈尔滨热电厂老灰厂报废覆盖,消除了老灰场多年来粉煤灰污染问题。哈尔滨市于1991年10月24日被国家环保局确定为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试点城市之一。
(张永蔚 吴宝凤 徐沛彦 战 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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