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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哈尔滨市共投入环境治理资金4 781.8万元(其中环保贷款606万元),治理污染项目174项(投资50万元以上项目有6项)。其中,污水治理项目44项;大气污染治理项目66项;治理扰民噪声源40处;固体废弃物及其它治理项目24项。大气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由391微克/立方米,下降到386做克/立方米;二氧化硫由 O.032毫克/立方米,下降到0.030毫克/立方米;地面水 COD值由8.2毫克/升,下降到7.73毫克/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由计划值的90%,提高到92%;噪声达标区覆盖率由28.12%,提高到35%,交通干道噪声值由71分贝,下降到70.8分贝。
1993年,市环保科学研究所被正式批准为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环保执法管理队伍从市建委城管监察大队中分离出来,成立了独立的环保执法队伍;组建了哈尔滨环保产业开发公司。哈尔滨市的环境监测、咨询设计、执法收费和环保产业四位一体新格局已形成,5 200平方米的市环保综合服务楼投入使用。
1993年,同俄罗斯莫斯科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进行了技术交流,签署了政府间合作协议,与韩国在水、大气方面进行技术交流,同澳大利亚等国进行多次接触、磋商,为进一步在环境领域和引进外资方面创造了良好的开端。
(韩 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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