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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刊次:1992.4(总第33期)  
  类别:志书质量研讨会专辑  
略谈志书语言中的常见病
-- 谈《呼兰县志》稿语言文字中的几个问题
姜世忠
(作者单位:呼兰县志办)
     
    一部装帧精美、观点正确、特点突出、内容丰富的志书,如果文不从,字不顺,读起来佶屈聱牙,不是标点出了差错,就是语法出了毛病,再不就是语言逻辑出了问题,这样的志书,纵使其它方面编的再好,也不能成为上乘之作。由此可见,志书语言运用如何?文字表述是否规范,往往对志书质量的优劣,水平的高低起着决定作用。
    去年9月,在呼兰召开了由省志办、市志办和部分县(市)参加的《呼兰县志》送审稿评议会。领导、专家和学者针对《呼兰县志》送审稿存在的语言质量问题,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这些宝贵意见不仅对修改《呼兰县志》大有裨益,对其它未完成的志书稿,也会有借鉴作用。为此,我们把《呼兰县志》稿有关语言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整理出来,向大家汇报。
    《呼兰县志》送审稿,在语言方面存在的第一个问题是议论式较多。志书的“志”字,就是“记”。志书不是史论,不允许议论。、但(《呼兰县志》送审稿中,有一些在记述一段历史后,却进行大段的空泛议论。如第19编“中共呼兰地方组织”第12页;“1962年全县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合并压缩一些工厂企业,县委领导顶住各种压力,大力恢复和发展生产,为解决粮食紧缺和人民吃饭问题做出了出色成绩,受到广大群众的称赞”。这段文字纯属议论。不是用史料、。用事实说话,而是编写者在发表自己的看法,在空论短长。志书是资料性著述,不论是记历史,还是记现实,都要述而不论,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即便说出其重要地位、性质或影响,也只能用一、二句画龙点睛之笔,决不宜大段评议式的赘述。空泛的议论是有悖志体的,是不可取的,必须改掉。  
    送审稿在晤言方面存在的第二个问题是总结式语言过多。我们志书不是工作总结,但由于编写者多为“秀才”出身,写惯了总结,常常不自然的露出总结的形式。如第6编“林牧副渔”第24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面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畜牧业得到长足发展”。说完这段小冒后,列出四条:“一、鼓励和扶持个体饲养业。二、畜牧饲养采取集体和个体同时发展,以个体为主。三、制定畜牧业区域规划。四、因地制宜,向专业化、基地化方向发展”。每一标题下都有内容,但这几个小标题和下属内容,基本全是总结。总结作为一种文体,其优点是可以为地方志所吸取的,工作总结的材料也是我们不可缺少的最有价值的材料,但我们不能把它直接移到志书中来,而应消化吸收,融于志体之中。
    送审稿在语言方面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说明式的语言较多。尤其是专业性较强的部类,对一些专业术语,唯怨读者不理解,做了大量的解释和说明。如第17编“金融”第19页:“呼兰银行是国家管理金融的行政机关和经济组织。任务是发行货币,调节货币流通,制定金融方针政策、代理国库,主管现金管理和金银管理,办理存款储蓄,发放贷款、转帐、结算,现金收支业务”。再如第23页:“呼兰工商银行是国家专业银行,任务是办理城镇工商企业存贷转帐、结算、现金收支、储蓄等业务”。地方志的读者看地方志,不是到志书里去找名词解释,了解一般科学知识。这些任务应由工具书、教科书和有关专业书籍去承担,不是我们地方志应记的内容。上面例举“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的解释和说明,不仅占了大量篇幅,而且很容易把志书变成教科书。这些说明、解释对专业志的发展变化、兴衰起伏、来龙去脉毫无用处,这都是我们修改时必须删掉的。
    送审稿在语言方面存在的第四个问题是广告式的语言屡见不鲜。如11编“工业”第45页:“呼兰食品公司的白条鸡、鸭鹅远销上海、深圳,享有较高信誉,质量稳定、信守合同”。再比如什么:“名扬省内外的呼兰青松毛笔”。什么:“呼兴303土豆在港澳、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享有盛誉”。广告的语言简短、鲜明,不仅语言优美,而且富有诱惑力。但广告式的语言是不符合志书语言的,它破坏了志书“严谨、朴实、简洁”的文风,是不可取的。
   送审稿在语言方面存在的第五个问题是“文白夹杂”较多。如25编“教育”第3页:“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呼兴府设劝学所,有劝导地方人士办教育之责。翌年,校址迁入恒发盛商号”。第14员:“1931年‘九一八’事变,城乡学校均停闭,后开学,学额锐减”。这里的“教育之责”、“翌年”、“学额锐减”等,都是文言。这些文言夹杂在文稿中,显得很别扭,不和谐。之所以产生这种文白夹杂现象,主要是对古籍消化不好、照抄照搬。地方志是著述体,要求我们“无一语不出于己”。记述历史也好,记述现实也好,不管在哪引用的资料,都要变成自己的话,重新记述。“文白夹杂”必须改正。
    送审稿在语言方面存在的第六个问题是不精炼。语言不精炼,有多种表现,送审稿较突出的是空话、套话较多。如第四编“经济综述”第29页:“旧中国,呼兰生产力低下,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清末至民国时期,土地逐渐被地主、官绅兼并,广大农民深受剥削,加之战争和自然灾害经常发生,各种摊派和苛捐杂税繁重,国不安宁、民不聊生。伪满时期,在日本帝国主义的压迫下,人民生活每况愈下。伪满后期,对农工商各业实行经济统制,对主要生产和生活物质实行统制分配,强令农民交‘出荷粮’,百姓吃糠咽菜度日。因物资紧缺,物价一再上涨,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积极发展生产,扩大社会就业,稳定物价,提高人民生活,社会孤寡老幼和残疾人得到政府的供养和优抚,受灾,贫困得到政府救济,就业问题基本解决,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摆脱了旧中国贫困状况,人民安居乐业”。这么长一大段,叫读者感到厌烦。为什么?一是没有一点本地特点,换上哪个地方都行。二是空话连篇,看不到一点具体或感人的记述。这种空话、套话是地方志的大忌。
    送审稿在语言方面存在的第七个问题是不规范。志书内容是相当广泛的,这是其它任何同类著作(如年鉴、概况等)都无法可比拟的。因此,它要求方志语言必须符合现代语法规范。不仅要求遣词造句符合规范,还要求符合语言逻辑,否则造成概念不清和逻辑错误。如第6编“农业”,第28页:“在1985年的粮食作物中,玉米、大豆、甜菜均比1980年增产15%”。这句话并无毛病,但概念有误,造成逻辑错误。大豆属于粮食作物,而甜菜则属于经济作物。 
   此外,志稿中还过多的使用了形容词、副词、介词。还有的滥用简称,如什么“三定一包”、“二管五改”、“一打三反”、“五讲四美三热爱”等等,这些简称,可能我们现在还明白,可后人就不知所云了。还有大量使用第一人称的,如“我县”、“我乡”,还有年代不统一、数字不统一等等。总之,《呼兰县志》送审稿的语言方面,问题不少,目前我们正按:“严谨、朴实,简洁”的要求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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