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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是经财政部同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于1988年4月27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国债协会副会长单位,国债一级自营商,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和哈尔滨证券交易中心的会员单位。业务范围:自营、代理国债券买卖;代理国债券发行、兑付;国债券代保管;国债券鉴证;国债券投资咨询。截至1995年6月底,各种国债、股票交易额累计80多亿元,利润收入2 800多万元。
公司下设12个部室(含上海业务部、天津业务部)以及平房、香坊、动力、太平、呼兰五区、县营业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有6个席位,开展股票交易、国债现货和期货交易。公司配有从美国引进的具有世界水平的容错计算小型机。柜台营业全部实现计算机化,营业大厅自动报价显示屏幕和安全防盗监控系统为顾客提供了简便、快捷、准确的服务。1995年,公司共承销国债4.7亿元,实现交易额45亿元,兑付到期国库券面值1.1亿元。
(赵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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