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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改及清欠。2005年4月末,中国证监会启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到12月末,黑龙江省有2家上市公司(恒丰、北大荒)完成股改工作,12家形成初步改革方案,8家公司已启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由45亿元降至32亿元。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2005年8月4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要求,由黑龙江证监局与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联合成立现场工作组,进驻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兴安证券),对其进行现场检查;12月1日,黑龙江证监局以挪用客户保证金、违规自营、涉嫌操纵股票市场价格、涉嫌抽逃资本金等予以立案稽查;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关闭兴安证券,由海通证券公司托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受托组成清算组对其清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四部委关于证券公司个人债权兑付工作相关文件要求,8月1日,省政府成立亚洲证券个人债权甄别确认领导小组,到12月末,亚洲证券“930”之前的个人债权全部甄别确认完毕,涉及金额为人民币333万元。
非法网点清理。2005年7月,黑龙江证监局与省政府、佳木斯市政府、银监部门、工商部门及公安部门联合行动,取缔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4家银行在佳木斯市的分支机构所设的非法证券交易场所11处,没收电脑78台。省整顿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向全省发布了《关于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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