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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农业机械化始于农业合作化时期。1956年,国家在市郊区王岗地区(现王岗镇)筹建农业机器拖拉机站。1957年6月1日,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根据望奎县和哈尔滨市霁虹小学儿童团的倡议,将这个站命名为黑龙江省少先队拖拉机站,建厂、库房3 000平方米,调配干部和科技人员、技术工人138人,拨给苏联、民主德国、匈牙利等国制造的拖拉机31台,配有各种机引农具82台,为这个地区58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代耕服务,全年机耕地226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23.7%。
1958年,撤销了黑龙江省少先队拖拉机站,全部农业机械作价下放给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经营,驾驶人员也随车下放,变为社员,工资改为工分制。农业机械管理和使用相统一,机、马、牛相结合,提高了耕作质量,扩大了作业项目,由过去的翻、耙、起"老三样",发展到中耕、收获等10多项作业。到1961年农村社队拥有各种拖拉机136台,配套机引农具160台,机耕地面积43.4万亩,比1957年提高92%,占耕地面积的47%。
1962年,国家收回下放给农业生产队的机具,再次办国营农业机械站。1963年,国家确定王岗地区为城市农业机械化试点单位,调给进口轮式拖拉机45台。1964年,与哈尔滨市滨江区农业机械站合并,在17个人民公社建立机耕队。到1966年,国营农业机械站拥有拖拉机189台,机引配套农具230台;在农机管理上,全面推行"机车固定使用,定任务,包成本,节约奖励,单机日核算"的办法,每亩机耕成本由过去的1.2元降到1.05元,农机站扭亏为盈。
1969年,再次把国营农机站的机具作价下放给人民公社生产队经营。到1979年,社营、队营拖拉机达到1 065台,机引配套农具1 071台,有农机人员5 432人,机械作业面积59.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0.9%。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掌握了办农业机械化的自主权,全市农村进入多种经营形式办农业机械化的新时期。1980~1985年拖拉机拥有量达到10 973台,比1979年增加10.3倍,其中,农民自营、集体经营拖拉机占98.8%。机引配套农具8 320台,各种农机经营户2 933户,从事农机工作人员17 366人,是1979年的32倍。农用载重汽车2 125辆,拖拉机拖车9 391台,农机总动力达到47万千瓦。
(马守祥 王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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