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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
 
 
农业机械
 
 
【经营大型农业机械为农民代耕】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部分农用大型链轨拖拉机转入工副业生产,出现了188个无大型链轨拖拉机的空白村。田间作业量连年减少,有些地方已经两三年不能翻地,出现了土地板结现象。
    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1986年采取了如下措施:①由国营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收回原国营拖拉机站下放后没收回变价款的部分农业机械,并购买没能充分发挥作用的大型农业机械;②国家无偿投资28万元,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自筹18万元,这些款项除一部分用于维修旧机械外,又新购置了一些农业机械。到1986年末,郊区已建成的20个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中,已有16个站经营大、中、小型拖拉机45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34台,农具140台。为农民开展代耕服务,已形成了每年25万标准亩的作业能力。1986年,共为农民代耕作业168万标准亩。
    经过一年的实践,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经营大型农业机械好处很多:①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拖拉机主要用于田间作业,扩大了田间作业面积,提高了机械耕整地作业水平,在一个乡的范围内平衡了机械动力I解决了大型链轨拖拉机空白村种地难的问题,缓解了土地板结现象;②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技术力量强,维修保养及时,能保证机具的技术状态,不误农时;③为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1986年推广机械覆膜技术,在机械作业的6 500亩中,有50%是农机管理服务站代耕完成的;④由于组织了连片作业,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和作业质量;⑤作业收费合理,平抑了本地区的机耕收费价格,减轻了农民负担。
    (马守祥  王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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