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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2月,市第二运输公司运输十场把全场职工的基本工资加奖金的工资形式改为不同比例的分成工资形式,全员工资全额浮动.同车场的月运输收入挂钩,不同工种提取不同比例的分成工资:解放牌货车驾驶员单车月收入4 000元以下按3%提取分成工资,月收入4 000元以上按4%提取分成工资;保修工人按承修车辆总台数月收入的5%提取分成工资;组货人员按本中队月收入11%提取分成工资;车场领导和科室人员的基本工资变为百分制,与车场月收入挂钩,根据车场月收入高低确定分值金额。
这个车场从1984年6月起,在驾驶员中试行分成工资形式,经过18个月的实践取得较好效果。在完善驾驶员分成工资的基础上全场实行分成工资形式,解决了职工吃企业"大锅饭"和管理人员吃单车"大锅饭"的问题。1986年,车场总产值达到180万元,营业利润达到17万元,企业利润达到7.5万元,分别比年计划增长24.1%、24%和2.9%;国家所得占54.6%,集体所得占31.4%,个人所得占14%。获省交通厅授予的“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政府命名为“六好企业”。
(乔鹤松 尚士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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