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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邮电》
 
 
公路运输
 
 
【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
 
 
    市交通局下半年结合公开招标选聘企业经营者。凡是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承包人都要交纳风险抵押金。固定资产净值在1 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承包人风险抵押金3 000元;固定资产净值在100万元至1 000万元之间的企业,承包人风险抵押金2 000元;固定资产净值在100万元以下的企业,承包人风险抵押金为1500元。企业同级副职抵押金为承包人的75%,企业内部各级承包人、管理干部、职工的风险抵押金数量由企业自行确定。1988年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共交纳抵押金4.9万元,基层企业领导班子交纳抵押金13.7万元,单车承包司机交纳风险抵押金89.3万元,还有6户基层企业实行了全员风险抵押承包。交纳抵押金24万元,全局共交纳风险抵押金146.4万元。通过引进风险机制,增强了企业经营者、管理干部、生产工人的风险意识。市客运公司在客车队、材料供应站等单位推行了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共交抵押金15.2万元.通过风险抵押把经营者、生产者和企业的命运、利益捆在一起。该公司1988年完成营业收入3 188万元,比上年增长21%,1988年同1987年相比,百人公里耗汽油由10.8升下降到9.4升,百人公里耗柴油由7升下降到6.4升,干人公里成本由27.69元下降到25.87元,实现利润166.4万元,比上年增长51%。(何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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