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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邮电》
 
 
公路运输
 
 
【对货运车实行总量控制与调节】
 
 
    从1986年起,市交通局根据哈尔滨市政府关于综合治理交通运输的部署,在对全市货运汽车实行有计划定编管理的基础上,对货运汽车实行总量控制与调节。总量控制是指对全市货运汽车拥有台数和总吨位两个方面的控制。总量控制采取有编制定量控制与无编制定量控制两种方法来控制总量的增长速度,以引起原有车辆结构与布局的变化,达到调整总量中不合理部分的目的。编制定量控制就是控制车辆增长,按规定控制范围,按年度下达增车或吨位定量指标,并按月均衡的增长。根据车辆增长的实际情况,重点控制2吨至6吨的普通货车。经过调控,哈尔滨市货运汽车台数和吨位总量比重下降了3.85%。由于国家对小轿车、吉普车等小汽车的购买实行严格控制,许多单位便转向争抢购买小型客货车,小型客货车数量猛增。针对这种情况,市交通局把小型客货车的年增长率控制在3%左右。在无定量控制上,本着调整运力结构、布局和依据对运力的调控需要、经济发展需要来进行。几年来,实现了以下两方面运力的调整:首先促进了专业运力的发展。1987年至1990年,在市专业货运汽车总量中,新购置和更新汽车711台、6 552吨位。其次调整了大型车和特种车的增长。到1990年末,大吨位货车和特种车已由1986年的1 153台、9 947吨位,增加到2 094台、19 243吨位;特种车达到850台。此外,还运用市场调节的办法来辅助调节运力,主要对交易过户、内调过户、经济纠纷过户、车属单位更名等进行调控。到1990年末,共为全市1 728家调剂货运汽车2 563台、8 977吨位。同时,还采取优惠办法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其办法:一是属控编车的保留原编制,给予新增控编车的指标,并允许有吨位差别。二是对更新车者减少50%的附加费。几年来,共报废旧车1 821台,更新车辆1 249台。(于  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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