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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24日,成立了治理整顿货运市场领导小组。整顿范围: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划内从事交通运输、联运、托运包装、搬运装卸和货物配载的国营、集体运输企业和个体运输户。整顿项目:经营手续、经营范围、经营条件、私挂公车、"二货主"、票证结算、税费缴纳、零担运输、集装箱运输、非机动车运输等11个方面。
全市7区、5县(市)分别召开了动员大会,从审查经营资格人手,共取缔无证营运车辆410台,取缔私车挂公车牌照从事营运的车辆410台,取缔了16户证照不符包装托运企业的经营资格。为385户符合营业条件但手续不全的补办了营业手续。对偷拉私运、垄断货源、欺行霸市、以服务之名倒卖货源的"二货主"等进行严格稽查。全年共稽查货运车辆24 000台次,处罚违章违制车辆9 722台次,补罚款29万元,取缔从事倒卖货源、居间盘剥的"二货主"132人。凡属专业运输企业分工范围的货物,如:港、站、大宗货物运输统由专业运输企业承担,个体运输户不得介入,否则按违章违纪处罚。
到1991年末,80%以上的区、县(市)建立了货运站,初步形成了以哈尔滨货物配载为中心的货运体系,开展了组货、配货、理货、中转等货运业务。
(林中河 李崇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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