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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市有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车辆1 420台,年运输量达520万吨,从业人员2 600人。市运输管理处为加强危险品运输市场管理,根据交通部和国家危险货物联合会对化学危险品的分类,在哈尔滨建立危货中心站,按危货类别分为液体货运站、压缩气体货运站、易燃液体货运站,形成一个定点统一、集中管理的运输体系。对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要求具有5台以上专业车辆的运输规模。车辆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车辆须安装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器材和橡胶导除静电装置。须装置磁吸式黄色三角形顶灯和危险品矩形标牌。危货车辆无危货标志、无准运证严禁进入危险货物生产、储存、销售场地或装运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车上不准搭乘他人,不准随意停放。临时停车时,司机和押运人员不准离开危货车辆,不准在市区和风景游览区停留,车辆停放须按指定地点停放等。对司机、押运人员、装卸人员进行培训,持证上岗。1994年,全市有1 061台车辆、2 420名从业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危货运输操作证》。(李崇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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