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首页 >> 志鉴书库 >> 专题 |
|
|
|
|
|
|
《交通 邮电》 |
|
|
公路运输 |
|
|
【县级公路管理权下放各区、县(市)】 |
|
|
为了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依靠全社会力量加快县级公路建设的步伐,促进县城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市政府决定采取一次性下放的办法。于4月底前,将县级公路按所辖行政区域全部下放给各区、县(市),实现县级公路的全面分级管理。县级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由区、县(市)负责,市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县级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
县级公路管理权限下放后,各区县(市)在坚持国有省干线公路和县级公路养护经费"分灶吃饭"的原则下,主动地把县级公路的管、养、修纳入工作日程,并把部分小拖费用到公路建设中去。
(李云生) |
|
|
|
|
|
附件: |
|
|
【上一条】
【返回】
【打印本页】
【下一条】 |
|
|
|
|
|
|
|
本栏目为资料性栏目,录入时尊重原文,尽可能保持资料的原始性。因出版时间已久,很多记述都是遵循当时提法,内容如有不准,系原始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本网站录入错误,敬请谅解。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