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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侨务》
 
 
第一篇 侨  情
 
 
第二章 归侨、侨眷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归侨、侨眷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哈尔滨为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重点建设城市之一。全国156
项重点工程,哈尔滨有10个厂。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急需各方面的专业人才。
因此,一大批归侨、侨眷,从四面八方汇集到哈尔滨来,这里有抗日战争时期,从菲律宾、
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奔赴延安,投身抗日民族解放战争的归国华侨,
抗日战争胜利后,从延安和其他革命根据地来到哈尔滨;有在苏联红军中服役,参加反对德、
日法西斯侵略战争,为保卫苏维埃政权立过功勋,20世纪50年代初回国的旅苏华侨;有朝鲜
停战后从朝鲜回国的旅朝华侨;有冲破重重阻力,从美国、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回国
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专家、教授。还有从南方各地调哈或应聘来哈支援边疆建设的归侨、侨
眷;有国家分配到哈尔滨学习的归侨学生和留在哈尔滨工作的归侨毕业生。
  1952年—1956年11月,从苏联、朝鲜及资本主义国家、港澳地区归国来哈尔滨定居的华
侨367人;从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回国来哈尔滨学习的华侨
学生157人。对于归国华侨,都安排在适当工作岗位上,发挥着专长;对于归国华侨学生,
也都分配到各校学习。
  1957年,来哈尔滨定居的归国华侨292人,1959年195人,1960年48人,1962年254人。
到1964年11月,哈尔滨市共有归侨734人,归侨学生133人,港澳同胞及其眷属126人,明确
身份的侨眷165人。其中,从事科研工作的占40%,从事文教卫生的占30%,机关企业干部
占15%,工人、营业员占15%。
  从新中国成立到60年代初,哈尔滨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一视同仁,适当照顾”
的侨务政策,对归侨、归侨学生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给予了热情关怀和照顾,归侨、
侨眷同全市人民一样,以主人翁的姿态,勤奋的工作、学习在各自的不同岗位上。50年代末,
由于党内“左”的错误影响,有些单位对归侨、侨眷的“海外关系”,错误地看做是“复杂
的政治关系”,归侨、侨眷在政治上得不到信任,工作上得不到重用,而大多数单位还是正
确贯彻执行党的侨务政策,归侨、侨眷的正当权益和合法权利受到保护。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广大归侨、侨眷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许多归侨、
侨眷不愿在哈尔滨工作,有的申请出境,有的要求调回南方工作,还有的申请出境探亲,以
“探亲”名义出境定居。1973—1978年,许多归侨、侨眷重新安排了工作,仍心有余悸,有
压力,爱国热忱和积极性受到挫伤。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拨乱反正,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重
申了党的侨务政策,平反了冤假错案,认真落实了“一视同仁,不得岐视,根据特点,适当
照顾”的侨务政策,对归侨、侨眷中的知识分子,给予了更多的尊重和照顾,消除了余悸,
稳定了侨心,全市归侨、侨眷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许多人在科研、生产、教学等
不同的岗位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改革、开放和“三引进”中利用
“海外关系”的优势,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1990年末,哈尔滨市登记的归侨、侨眷总数5922人,其中归侨685人,侨眷(含外籍华
人亲属、港澳同胞眷属)5195人,港澳同胞42人。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副总工
程师以上职称的595人,选为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30人,全国和省、市政协委员66人;区、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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