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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志 侨务》
 
 
第二篇 侨  务
 
 
第四章 对外联络
 
 
第二节 横向联系
 
 
  1986年4月,市侨办主任洪启后一行3人去广州考察、学习侨乡的侨务工作,开展横向联
系。9月29日,市侨办致函沈阳、大连、西安、广州、重庆、武汉市侨办,倡议计划单列城
市建立侨情信息网络和定期联络关系,及时交流和学习兄弟城市先进经验,更好地为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1987年1月13—17日,首届全国计划单列城市侨务工作联络会议在哈尔滨市友谊宫举行。
哈尔滨、重庆、大连、广州、青岛、沈阳、武汉、西安8个城市侨办负责人及侨务干部26人
参加了会议。国务院侨办、黑龙江省侨办、哈尔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出席
开幕式,哈尔滨市副市长沈果明到会祝贺。会议交流了城市侨务工作经验,讨论并通过了
《全国计划单列城市侨务工作联络与合作协议书》,其宗旨是,加强横向联系,互通侨情信息,
发挥联合优势,发展经济协作,开展旅游业务,做好联络接待,及时交流经验,努力开创八
城市侨务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党的三大任务服务。联络会议设立联络小组,组长由八城市侨
办领导轮换担任,顺序为哈尔滨、广州、重庆、大连、青岛、沈阳、武汉、西安,任期一年。
联络会议每年2月举行。联络小组例会每年下半年召开,各市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协议书》规定:各市侨办要互相交流和反馈侨情信息资料,包括动态简报、经验材料、侨
刊乡讯,以及工作总结、计划安排、法规制度等;要加强对外经济协作,通过合作联营,互
相介绍客户等形式,搞活侨务经济工作;各市侨办所属中国旅行社,要相互支持,紧密合作,
共同发展旅游事业;各市侨办接待归侨、侨眷要人时,要互通情况,积极配合,做好接待工
作。
  会议经与会的各市侨办中旅社负责人、分管经济工作负责人讨论协商,通过了《全国计
划单列城市侨办中旅社建立业务协作关系协议书》和《全国计划单列城市侨办发展经济合作
协议要点》。
  1987年各计划单列市侨办同哈尔滨市侨办交流工作经验、侨务动态、侨情资料等共134
件,初步联成了侨务信息网络。到1990年,参加联络会议的计划单列市增加到14个。会议互
通信息,交流经验,贯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侨务工作的基本方针,落实了侨务工作为经济
建设服务、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宗旨,探讨了加强海外侨务工作,增强“大侨务意识”,打
破地域观念,密切沿海与内地、侨乡与非侨乡城市配合与协作,发挥计划单列城市整体功能
等问题,研究了华侨旅游、侨务经济、侨务工作联络与合作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意见。会
议还签署了《全国计划单列城市侨务系统实体横向联系合作协议书》、《全国计划单列城市
侨务旅游业务合作协议书》,并举办了计划单列城市侨办下属企业产品展销会,促进了侨办
企业和旅游事业的合作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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