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1949年2月6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决定,各特别市一律取消"特别"二字,哈尔滨特别市 政府于3月1日改称哈尔滨市政府,仍直属东北行政委员会领导。4月21日,东北行政委员会 决定将哈尔滨市划归松江省领导,为省辖市。5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改称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1949年9月)(附表) 1949年6月,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丁公甫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7月,吴宏 毅任市劳动局局长。李桂森任市合作总联社主任。9月,戈江任市财政局局长并兼任市税务 局局长,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化成兼任市公安局局长,何治安任市专卖局局长。 哈尔滨市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任职表(1946年5月~1949年9月)(附表) 哈尔滨市政府局、处长 任职表(1946年5月~1949年9月)(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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