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编 社会 第一章 人口与民族 第三节 计划生育后的人口增殖率 自1957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以来,特别是经过1974年和1975年两次声势较大的宣传教育工作后,本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 1972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3%。1977年为11.56%,比1972年下降13.8%,1981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63%,比1972年下降16.7%。以1973年自然增率为基数,截至1983年,累计少生15 000多人。 以人年均650斤粮食计算,少消费粮食975万斤,城乡平均,以每个孩子年需用200元费用计算,少开支300万多元;以每人年平均用布24尺计算,可节省布36万尺。 同时,相对减少了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压力。 1972年至1985年人口增长情况(附表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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