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农业
第七章 渔业
第二节 生产组织
 
    日伪时期,渔业主垄断渔业,渔民没有自己的组织,水产业仅限于捕捞一项。
    解放后,始有生产组织,其形式随着生产关系变更屡次变更。1950年县渔民会成立,组织渔业互助组6个。1951年11月,组成渔民总会2个、分会3个,组建渔业供销合作社1个。1952年又成立渔民互助组32个。1956年1962年,省水产局在伊汉通乡建立方正县示范养殖场。1957年底,全县建立渔业合作社2个,其他渔民分别加入农业社,在农业社内成立捕鱼队(组),按季节从事渔业生产。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原渔业合作社改建为伊汉通渔业大队与大罗密渔业小队。1974年,伊汉通渔业大队与大罗密渔业小队解体。至此,渔业生产统由生产队兼营。1981年,伊汉通公社原渔业大队改为渔业村,至1985年,渔业生产全部由个体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