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中小学教育教学 【小学、初中规范化建设】 1990年,由区、县认定的基本合格小学71所,由市教委认定的合格小学39所,标准小学8所,总计认定规范化小学118所。其中有前二年的基本合格小学、合格小学30所分别升级为合格小学、标准小学,占全市小学总数的8.64%。区、县认定的基本合格初中29所,市教委认定的合格初中12所,示范初中3所,总计44所。其中有前二年的基本合格初中、合格初中6所升级为合格初中、示范初中,占全市初中的15.7%。三年累计有291所小学成为不同标准的规范化小学,占全市小学总数的28.56%;79所初中成为不同标准的规范化初中,占全市初中的32.64%。(刘建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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