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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选录
【重大恐怖爆炸案】
    2007年12月24日10时,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黑龙江大学保卫处报警称,12月22日12时15分,该校两名教师在电子邮箱内收到恐吓邮件,要求黑龙江大学在三天内准备400万元,否则炸毁黑龙江大学教学楼和家属楼,且不准报警。接到报案后,按照省公安厅和市领导指示要求,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治安支队、南岗公安分局迅速落实校园内安保工作措施,通过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对黑龙江大学校园内的76处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聚集部位进行了检查,并对家属区37栋家属楼、大学城进行了一次彻底排查。26日10时许,犯罪嫌疑人在香坊区民航路5号出现,侦查员将正在网吧上网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从其身上搜出记有作案用邮箱密码和联系电话的笔记本。犯罪嫌疑人系无业人员柏桐,现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