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税制税种 第一章 清末税赋 第一节 国家税 大租 咸丰四年(1854年)定为每垧征大租600文,从光绪十八年(1892年)以后,改 为银钱(白银和制钱)两纳,即20垧以上土地,按标准每户交银八成,交钱二成;20垧以下 土地则交银交钱均可。 陆路关税、江路关税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七月设立哈尔滨总关。陆路关设有绥芬 河、满洲里分关。依据中俄议订的《北满洲税关试办章程》办理。即两国边界贸易在百里内, 哈尔滨由总车站四面各距10华里以内,均不纳税,铁路运载货物按三分减一纳税。 江路关税。撤除三姓(依兰县)旧有护江关名称,另设分关,又于拉哈苏苏设有分卡。 江路关税依据《松花江贸易暂行试办章程》办理。即凡船只在松花江内往来于哈尔滨、三姓 的,或从此两岸向黑龙江各处往来贸易的,其船只货物报关完税事宜,均按照中国沿江沿河 通商口岸办法办理。凡船只及拖带的船只,每四个月须缴纳船钞一次。载重150吨以外的, 每吨每次应纳船钞关平银4钱;150吨及150吨以内的,每吨每次纳船钞关平银1钱。进口税按 照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改订的通商进口税则征收,入内地的子口税,按照规定税额折半 征收。 出口税按照咸丰八年(1858年)所订的通商进出口税则征收复进口半税,出内地的子口 税,均按照该税则规定的税额折半征收。 凡以上两税则所未载的货物,无论进出口,均按估价5%征税。 外国口岸运至三姓或哈尔滨的货物,应在卸货口岸一次缴纳进口正税。 从哈尔滨、三姓中间内地各处运往外国口岸的,除一次缴纳出内地的子口税或起运处所 及沿途至三姓一切税捐外,须在三姓分关一次缴纳出口正税,其由三姓、拉哈苏苏间内地各 处运往外国口岸的,除一次缴纳出内地的子口税或起运处所及沿途至拉哈苏苏一切税捐外, 须在拉哈苏苏一次缴纳出口正税。 盐课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开征。税率定为一石课税4.60元。 洋药税、土药(即鸦片)税 税率为按售价一吊征税100文。 山海税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整顿山海土税,宣统二年正式实行。税率分别按重量、 价值、件数确定。 按重量定率的有55种:土面碱50公斤征银1钱;线麻50公斤征银2钱5分;浸麻50公斤征 银1钱5分;蓝靛、苏油、豆油、瓜子、海菜、落花子、栗子50公斤征银2钱;山鸡、野猪、 狍肉、鹿肉、麻油、牛羊油50公斤征银3钱;冻蘑50公斤征银4钱;鲜蟹、水蟹、杂油5公斤 征银4分;蛤什蚂(田鸡)、蟹肉、海茄5公斤征银1钱;花蘑5公斤征银1钱5分;木耳5公斤 征银2钱;榆蘑5公斤征银3钱;牛筋、鹿筋、鹿角、海参5公斤征银4钱;鱼骨5公斤征银6钱; 龙须菜、东洋菜0.5公斤征银3厘;红枣0.5公斤征银5厘;海蜇、小海米0.5公斤征银6厘; 干姜、鲜姜0.5公斤征银7厘;金针菜0.5公斤征银8厘;古月(胡椒)0.5公斤征银1分; 干墨鱼、干蛤蜊、玉兰片、大海米、青笋、大料、乌鱼蛋0.5公斤征银2分;洋粉(冻粉) 0.5公斤征银3分;银鱼、干贝0.5公斤征银4分;鱼肚、口蘑0.5公斤征银2钱;干鲍鱼0.5 公斤征银7分;鱼翅0.5公斤征银2钱;蟹黄0.5公斤征银6钱。 按价值定率的有47种: 桔、柚、杂梨、山楂、鲜桃、鲜李、鲜杏、松子、榛子、柿、花红、沙果、槟榔、梨干、 木瓜、苹果、萄葡、荸荠、青果、香蕉、佛手按销售价1吊征银1分;牛、马、骡、驴、鹿、 猫、犴达犴等皮每张按售价1吊征银5厘;猪鬃、马尾、狗皮、元皮、羊皮按售价1吊征银1分; 豹皮、狐皮、猞猁皮、小獭皮、狼皮、山狸皮、虎皮、貉皮、獾皮、灰鼠皮按售价1吊征银1 分2厘;貂皮按售价1吊征银1分5厘;鹿茸、虎骨按售价1吊征银2分。 按件数定率的有2种:煤油1箱征银1钱5分;火腿1支征银6分。烟税 光绪三十四年 (1908年)开征烟税。税率为黄烟50公斤征钱3吊200文;烟丝、烟卷、雪茄以及各种杂烟, 均按售价征税10%。 酒税 烧酒50公斤征银1两4钱,由各烧商按季交纳。黄酒、粟酒以及外来杂酒按售价每 吊征钱100文。 木税 木税分别按售价、数量、口径或块征税。 按售价征税的有: 椽檩等从价征税为1%;木从价每吊征税80文。 按数量征税的有: 过梁:2.2尺的,每根征税2吊;2尺的,每根征税1吊800文;1.89尺的,每根征税1吊 600文;1.67尺的,每根征税1吊400文;1.45尺的,每根征税1吊200文;1.30尺的,每根 征税1吊100文;1.2尺的,每根征税1吊;1尺的,每根征税800文;0.4尺—0.8尺的,每 根征税600文。1.12尺的二过梁,每根征税800文。大改木每根征税1吊200文。松木墩每根 征税400文。鸠檩子0.3—0.6尺的,每根征税80文;0.7—0.9尺的,每根征税100文。椽 子:头路的,每根征税30文;二路的,每根征税25文;三路的,每根征税20文;杂木的每根 征税10文。杂木格子每根征税100文;杂木墩子每根征税200文。柞延每根征税800文。车轴 每根征税100文。车头每根征税60文。0.9尺柱脚每根征税80文。 按口径征税有: 古怀材:0.9尺的,每口征税2吊200文;0.8尺的,征税1吊800文;0.7尺的,征税1 吊200文;0.6尺的,征税800文;0.5尺的,征税600文;0.4尺的,征税500文;小古怀材 每口征税400文;0.3尺平头古怀材每口征税300文。 京匣,0.3—0.6尺的,每口征税2吊;0.7尺和0.8尺的,每口征税2吊200文。 四六赤柏松料,每口征税4吊;四六元松料每口征税2吊;四六抱马料每口征税4吊。 按块征税的有:标板:7.53尺的,每块征税100文;7.525尺的,每块征税65文;7.52 尺的,每块征税40文;7.51尺的,每块征税25文;7.5尺的,每块征税18文。 吞板:7.53尺的,每块征税150文;7.52尺的,每块征税70文;7.515的,每块征税52 文;7.51尺的,每块征税35文。 木板:15.345尺的改木板,每块征税400文;0.3尺的四五平头板,每块征税400文; 25.2尺的桄板,每块征税200文。 油箱套,每10块征税240文。 柜套,每套10块征税200文。 柜面,每付4-6块征税60文。 车枉子,每片征税16文;车辕子,每付征税120文。 架木:0.36尺的,每付4块征税106文;0.38尺的,每付4块征税200文。 参药税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税率定为:秧参按售值1吊征税100文。黄蓍、大蓟、 干贝、党参、小蓟、边草、细辛、公滕、水红子、柴胡、薄荷、山龙、白术、紫藓、石花、 五味、车前、卷柏、茵陈、白附子、白头翁、大力子、贯众、马兰花、紫菀、望月、砂翻、 白草、蒲公英、鸡冠花、桂花、恩麦、草乌、漏卢、木通、五加皮、藓皮、扁畜、益母草、 枯草、胆草、洋草、苦参、翟麦、艾叶、挂金灯、桔梗、金佛草、赤包、赤芍、浮萍兰、薤 白、木贼、寄奴、希莶草、地榆、旋复花、威灵花、防风、白微、苍术、独活、鹤虱、谷精 草、升麻、亭历子等66种,按售价1吊征税50文。 田房契税 自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起确定税率为按买价银1两征税9分。同年增加典 契税,税率为按当价银1两征税6分。 当课 初行时,每座当铺年征税银2两5钱,至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改为年征税银50 两。 烧锅课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起,大烧锅每帖年征税2769吊332文;小烧锅每帖年 征税400吊。 牙店课 本课向代客经理粮、豆、烟、麻、皮张等农副产品买卖的牙店征收,税率为每 户每年交纳白银2两。 秤课 每一杆秤年征白银1两5钱。 木行课 每户年纳白银1两5钱。 磨课 每座年征银2两。 网课 年纳白银180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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