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管理与机构 第五章 税务机构 第四节 税务监督署 1932年7月以后,日本侵略者为适应对哈尔滨市民财实行搜刮、掠夺的需要,专事“国税”, 市税征收工作机构相继成立。 伪哈尔滨的税务机构设有:滨江税务监督署,它是“国税”的监督机构,下设税捐局(哈 尔滨税捐局和滨江税捐局)它是“国税”直接经征单位。另设伪市公署税务科,它是市税的 经征单位。 滨江税务监督署(后改哈尔滨税务监督署)。其机构设置有总务、经理、征榷第一、征 榷第二和监察等5个科。在署长指挥下,对哈尔滨、滨江税捐局的“国税”征收工作实行监 督管理。局址在南岗长官公署街(民益街) 哈尔滨税捐局。担当道里、南岗、香坊一带的“国税”征收工作。其机构设置:总务课、 征榷第一、第二课、经理课、国有财产课,课下设10个股。有职员84人。局址在道里商铺街 (花圃街)后迁地段街(地段小学校址)。 滨江税捐局。担当道外、太平一带的“国税”征收工作。其机构设置与哈尔滨税捐局同。 共有职员90人。局址在道外北十二道街与地灵街拐角(大同小学校址)。 哈尔滨市公署税务科(原为财务处税务科)。担当“市税”的市民捐、接待人捐、佣人 捐等15种杂捐的赋课征收工作。这个科设4个股,即第一、第二税务股、征收股和税外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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