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军事 检察 【孙桂华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称号】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孙桂华,自1985年5月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忠诚人民检察事业,知难而进,奋发向上;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求奉献,不求索取;模范地执行国家法律和政策,秉公办案,刚直不阿,清正廉洁,在检察工作中特别是在打击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斗争中,甘当"啄木鸟",不断啄除社会主义"蛀虫"。五年来,她办理了70余件经济案件,其中大要案18件,无一错案,为党和人民做出了突出贡献。1990年6月30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国检察系统"双先"表彰会上,她被授予“全国检察系统模范干部”称号,并获建国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颁发的三枚特级奖章中的一枚。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作出决定,号召全省、全市政法、检察干警向孙桂华学习。(李纯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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