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社会
第五章 宗教
第五节 伊斯兰教
民国16年(1927年)5月,回民沙东明来延寿县城,在吉盛路西租民房3间建清真寺,设立礼拜堂。教长沙东明,会长杨辉普,经理王殿福。1942年,信徒发展到62人。清真寺是伊斯兰教活动的场所,信徒的礼拜、聚礼、阿訇讲经、沐浴等活动均在这里进行。解放后寺院被毁掉,教会解散。1985年,延寿有回族居民136人,教徒18名,没有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