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农业机械 第五章 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49年9月,市民政局设农业股,负责农具管理工作。1955年,农具管理改由市农业局 负责。1956年2月,在王岗成立市郊第一个农业机器拖拉机站,在为农民代耕同时,负责农 机具管理工作,翌年更名为“黑龙江省少先队拖拉机站”。1959年11月,农业机械水利局成 立。12月,郊区成立7个农机站,隶属各区管辖,业务归市农业机械水利局领导。各县建立 农业机械总站,部分公社建立农业机械分站。1961年,市农业机械局成立,各县农业机械总 站撤销,先后成立农机局(科)。1962年,市郊和8县共建9个农机技术总站,58个农机技术 管理站(包括27个直属机耕队),拥有农机技术管理人员2938人。1963年3月,“两站”撤 销,成立市滨江区农机技术管理站,市郊设王岗、朝阳、天恒、松浦农机技术分站。1968年 9月,市滨江区农机技术管理站撤销,干部下放万家水田农场学习。10月,滨江区农业革命 委员会成立,下设农机组,管理农机站工作。公社农机分站改称农机管理站,生产大队建机 耕队,“块块”领导。1970年,滨江区成立农机工业科,负责郊区农机管理工作。1972年, 郊区农机管理由市农业局负责。1973年10月,市农业机械处成立,隶属农业办公室领导。 1975年,市农机处组建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市编委哈编字〔1976〕第58号文件重新核定农机 系统事业编制218人,市农机处列为市政府直属处(副局级)。1980年,公社农机站业务恢复 条条管理。1984年,核准市农机处事业编制58个,乡(镇)农机管理站改为农机管理服务站, 乡镇农机队几乎全部解体。1986年,市农机处划归市农业委员会领导,为处级事业单位。乡 (镇)农机服务队和村机耕队恢复。1990年,市设农机处,县(市)设农机局(总站),有 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62个,乡(镇)农机服务队58个,村办机耕队340个。 显示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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