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水  产
第二章 渔塘建设
第三节 个体渔塘

  1978年,哈尔滨市渔业主管部门提出“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渔业生产指导思想,
推行渔业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个体养鱼逐渐发展起来。1980年,阿城县巨源乡有两户农民
利用300亩水面养鱼,当年盈利。巨源乡人民政府为鼓励发展个体养鱼业,提出农民开发渔
池承包期15年不变,调动了群众养鱼的积极性。至1988年,个体养鱼户发展到626户,养鱼
水面1.3万亩,年产鱼925吨。道里区新发乡岭北渔场30户当地农民承包了渔场的703亩渔池,
当年产成鱼116.5吨,平均亩产166公斤,每户年收入9800元。
  1990年,全市有个体渔塘57696亩,占渔塘总数的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