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物资 粮食 【盐业管理】 2003年,贯彻《黑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和《哈尔滨市盐业管理办法》,全面整顿规范食盐市场秩序,继续完善食盐专营体系,严格对食盐零售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工作,细化了管理程序和监督程序,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无偿代办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制定了《哈尔滨市盐务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并贯彻落实,加大了盐业执法力度,在市区稽查处理违法案件10起,没收违法盐产品508吨。坚持"五统一"政策,连续五年完成省下达食盐调拨计划,多次受到省盐业局表扬。市区食盐销售网点840个,碘盐合格率达到100%,全年调入食盐20752吨,销售25221吨,实现利润1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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