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 物资
粮食
【盐业管理】
2005年,全市粮食系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盐业管理办法等食盐专营法规规定,坚持食盐批发许可和食盐零售许可制度,完善食盐专营批发机构13个,发放食盐专营零售许可证210个,全市销售食盐24947万吨,食盐加碘合格率100%,社会零售碘盐覆盖率98%。加强盐政管理,查处涉盐违法案件5起,稽查违法贩运销售私盐145吨,食盐专营管理受到国家和省盐业管理部门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