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社会历史演进
第一章 早期的社会变革
第三节 元代至清代的社会发展

  金代中后期,哈尔滨地区的社会发展开始走低。元灭金后,哈尔滨地区成为成吉思汗三
弟帖木哥·斡赤斤家族的封地。元朝设的开元路、水达达路分辖哈尔滨地区。由于蒙古人的
逐渐东迁,引发了原金源内地的女真人再度南迁。居住在三姓(今市辖依兰县)一带的女真,
辗转迁往建州,形成建州女真。居住在忽拉温(今市辖呼兰县)为中心的海西地区的女真,
南迁开原至松花江上游之间,称为海西女真。哈尔滨地区再度人口锐减,土地荒芜。除了保
留沿松花江通往黑龙江下游奴尔干(今俄境特林地方,元设征东元帅府)的水路驿道外,哈
尔滨地区社会发展停滞。
  明代初期,为肃清元残余势力,公元1395年,派兵攻击忽刺温江(今市辖境呼兰河)与
元残余势力密切的女真西阳哈部,并追击到甫答迷旧城(今市辖宾县鸟河古城)。经陆续招
抚女真诸部,哈尔滨地区才正式归属明朝。明朝廷在奴尔干设置都指挥使司管辖东北广大地
区。哈尔滨地区设兀者卫、塔山卫、益实卫、阿者迷河卫、纳刺吉河卫、亦马刺卫、塔鲁木
卫7个卫。终元、明之世,只把哈尔滨地区视为“极边苦寒之地”加以羁縻,经济社会进入
低谷,居住在这里为数不多的女真遗民,长期“以猎为业,无市井城廓,逐水草而居”。
  清代,哈尔滨是宁古塔、吉林将军下属阿勒楚喀(今市辖阿城)副都统辖地。今市辖县
还曾有拉林、三姓(今市辖依兰)协领、副都统和黑龙江将军下属的呼兰协领、副都统的建
置,均设旗兵驻防。
  清朝入主中原以后,曾鼓励招民垦荒。康熙七年(1668年),诏令招民永著停止。乾隆
二十七年(1762年),颁布《宁古塔等处禁止流民条例》,对吉林、黑龙江地区全面封禁,
严禁汉人和朝鲜人、蒙古人进入禁地。连朝廷常向宁古塔、黑龙江流放人犯,也明令不再向
东北发遣“汉囚”。并在出关所经的长城各口隘设卡盘查、堵截,筑柳条边阻挡,但因山东、
直隶土地兼并,连年灾荒,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遭灾逃荒的饥民,苦无生计,被逼违禁绕
过官兵封锁、翻山越岭,或改从海上乘船,冒险踏上“闯关东”之途,依然大批流入吉林、
黑龙江地区。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吉林将军奏报河北饥民流入15万人,不得已载入红
册,令纳丁银。嘉庆十二年(1807年)新增流民1000多户。嘉庆十七年(1812年),阿勒楚
喀、三姓、宁古塔等地增加33万多人。尽管封禁迟滞了东北北部地区的开发,但违禁移民
的增加,也使这里耕地扩大,农作物增多,促进了社会的复苏。
  早在顺治年间,为保驻兵军粮供给,宁古塔地区设立官庄屯田,收容战俘、罪犯和降部
为庄丁,由官员监督,从事农田耕种。后又陆续收容朝廷流放、发遣关外的各种人犯(即“
流人”)。顺治十五年(1658年),阿勒楚喀及拉林、三姓就设有官庄,收容发遣的“流人”
。康熙三十年(1691年)后,阿勒楚喀、三姓、呼兰相继设驻防八旗,划给八旗官兵份地,
按军职级别,每人60—20垧不等,兵丁每人份地16垧,是为旗地。雍正年间,相继出现旗屯
官庄。乾隆二年(1737年),在呼兰河设立官庄,从盛京选能种田的八旗壮丁400人,携带
家眷前来开垦。每丁拨地60亩,盖草房两间,10丁为一庄,共设40庄,乾隆七年(1742年)
增加到50庄。为解决京旗闲散人丁生计,朝廷准户部所奏,实行“京旗移垦”,分置边屯。
先派阿勒楚喀和吉林乌拉兵1000人,加驿站夫500人,在拉林、阿勒楚喀开垦耕地1200垧,
留给移来京旗耕种。乾隆九年(1744年)至十年,京旗1008人移垦拉林。乾隆二十一年(17
56年)至二十四年,4年又移来2000户,编入阿勒楚喀驻防八旗,每户给地3顷,房屋3间和
耕牛。另有闲荒任其招民开恳。本人不能耕种者,准其雇佣奴仆代耕。到乾隆四十五年(17
80年),阿勒楚喀及三姓、呼兰已有官庄67处,旗地65079垧。道光七年(1827年)又有京
旗487户移垦拉林、双城堡。拥有旗地的京旗人,闲散成习,不善耕种,有的潜回京师,普
遍的是寻觅长工,代其耕作。而聚集在这里的既没有土地、又无技艺的汉族流民,形成一个
群体,受雇于京旗垦户,代垦、帮垦,“始而为佣,继而为佃”,有的后来获得了土地。朝
廷特意重申,“所有商贾、工匠及单身佣工,为旗人所资藉者,准其居住”,汉族流民逐渐
获有居住权。这种由旗地向民地的转变,向封建土地租佃制的转变,加速了哈尔滨地区人口
的增加和土地的开发。
  咸丰十年(1860年),准吉林将军奏请招垦,接济军饷;准黑龙江将军奏请呼兰开禁放
垦。成为吉林、黑龙江地区开禁之始。光绪元年(1875年)呼兰放出荒地并垦为民地12.9万
垧,成为“江省谷仓”。沿松花江南北两岸土地普遍开垦,官屯、旗屯、民屯不断增加,在
松花江设网捕鱼的满、汉渔民也逐渐增多,四方台的捕鱼网户已相当集中,定期纳税。光绪
十五年(1889年),阿勒楚喀放荒8.4万垧,呼兰续放荒地67万垧,双城放荒12.8万垧,宾州
(今市辖宾县)续放荒地169垧。哈尔滨地区成为今黑龙江省人口密度较大、农业生产最
发达的地区。
  农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分工,加工制造业、商品流通、社会服务业相继发展起来,
并形成了中心城镇。到19世纪末,阿勒楚喀成为哈尔滨地区军事政治和经济的中心城镇,呼
兰成为松花江北岸的军政中心和经济重镇,双城、宾州、拉林都成为区域中心城镇。阿勒楚
喀城除官署衙门外,社会组织已具完备,有榨油、烧锅、制粉、皮铺、铁匠炉、鞭炮铺等10
0户以上,而且颇具规模,各种房屋10000余间。今哈尔滨市区及近郊,已形成村屯170余个,
人口5万人。人口密度平均每平方里50人,顾乡、香坊、松浦等区域平均每平方公里达数百
人。除农业、户养畜禽和捕鱼业外,已有油坊、磨坊、粉坊、烧锅、砖窑、瓦盆窑、制作农
具的铁匠炉、家具、粗布纺织等作坊,粮栈、药铺、经营日杂、布帛、酒类的商铺、大车店、
饭店、客栈等日益繁盛;当铺等初始金融业也兴盛起来。其中有些作坊、店铺已具相当规模。
田家烧锅厂房32间,砖房数间,建有砖石结构的大门楼,雕梁漆柱,飞檐盖瓦,围墙高耸,
颇为壮观,不动产值银8000两。官署设的税务机构也已建立,在松花江畔还设有税关营盘,
征管人员上百人。征收的税种已由田赋、丁赋、地租增加到加工、流通环节的成货捐、酒税、
交易税、契税、麻税、靛税等20余个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