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 农业 第八章 水利 第五节 水利机构 解放后,1948年县设水利会,1950年改为水利科,其后几经更名,于1984年定名为水利局。至1985年,在县水利局下,设工程管理机构25处。1985年水利工程管理机构人员表(附表) 全县小型水库,除民意、二河、向阳、长山、沙河子等乡镇由灌区管理站管理外,其余乡镇的小型水库、塘坝、抽水站、机电井、民坝、涝区、水土保持等工程,都由各受益单位自管。对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本着"谁受益谁负担,多受益多负担,少受益少负担"的政策,按受益乡、村划分责任段,每年进行一两次维修,保证工程安全和效益。 1957年以来,陆续成立了服务性的单位9个,有职工375人。其中女职工136人。1985年水利建设服务单位情况表(附表) 全县各乡镇都设有水利管理站,配备专职干部(水利助理)1人,共28人,负责面上的水利建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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