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编 城乡建设 第五章 建设管理 第三节 建筑设计 建国前,五常县没有专业设计部门。过去的一般工程设计比较简单,一直是由工匠沿袭陈规,征得主人同意,即进行施工。 建国后,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开始,城镇建筑在造型上开始有新的发展,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从大、中专业学校毕业的工程技术人员陆续分配来县,建筑设计工作才逐渐开展起来。1973年,在县建设科内增设了工程设计股,到1980年单独成立了五常县建筑设计室,隶属于县基本建设委员会,承担全县公、民用建筑的设计任务和设计管理,设计室有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2人、描图员1人。承担全县工程设计任务。近3年来,已为全县城乡提供1万多平方米的建筑图纸。大型公用建筑,有些是到省市选图纸或请人设计。但设计图纸需经建筑设计部门批准,民用建筑一般不做图纸,根据条件,模仿理想的房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