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人民法院 (1948.12-1987.10)

    通河县人民法院建立于]948年12月。"文化大革命"期间,在1967年4月县委、县人委被"造反派"夺权后,法院被"造反派" "砸烂"。1968年3月,对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实行军事管制。之后,法院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部审判组取代。1973年6月,通河县人民法院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