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解放战争时期 (1948.12-1949.9)
1946年2月通河县民主政府建立后,设立了司法科,负责全县司法工作。1948年12月,根据松江省政府决定,通河县撤销司法科成立人民法院○31。县长程志清兼任法院院长,周培尧任副院长。
1949年6月,周培尧离任,樊彩然任法院副院长。
通河县人民法院领导人
院 长 程志清1948.12任职 兼
副院长 周培尧1948.12-1949.6
樊彩然1949.7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