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完成社会主改造和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51.6-1966.5) (一)通河县人民检察署(1951.6-1955.3) 1951年6月,根据松江省政府决定,成立通河县人民检察署。○32检察长由公安局长副局长李洪滨兼任。 通河县人民检察署领导人 检察长 李洪滨1951.9-1953.4兼 (二)通河县人民检察院(1955.3-1966.5) 1955年3月,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通河县人民检察署改称通河县人民检察院。○33 通河县人民检察院领导人 检察长 王福信1955.5-1957.6 吴广春1959.7-1960.3 宋太和1962.4-1963.7 吴广春1963.7任职 副检察长 田雨耕1956.3-1960.5 任 义1960.3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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