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人民武装部 (1949.2-1987.10) 1949年2月,成立通河县民主政府人民武装科,负责全县军事工作。1951年1月,县武装科扩编为通河县人民武装部,属军队建制。1954年9月,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兵役局,属地方政府建制。1959年9月,恢复县人民武装部,隶属军队建制。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知精神,人民武装部移交地方,列县委序列,为县委军事部门、县政府兵役机关。 自1949年2月成立通河县人民武装科至今,通河县的人民武装工作部门已走过38年的历程。在上级军事部门和中共通河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人民武装部门积极地完成了各个历史时期的工作任务,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通河县的武装事业做出了应有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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