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5-1976.10) (一)"文化大革命"开始县总工会停止工作 (1966.5-1967.4) 1966年5月,县总工会主席为朱德亮,副主席为肖兴华。6月,肖兴华离任,傅佐臣任县总工会副主席。1966年8月,总工会主席、副主席改称为主任、副主任。1967年4月,县总工会停止工作。 主 席(主任) 朱德亮1967.4离任 副主席(副主任) 肖兴华1966.6离任 傅佐臣1966.6-1967.4 (二)通河县首届革命职工代表会议常设委员会 (1967.11-1968.12) 1967年11月,通河县首届革命职工代表大会(后列县工会第八次代表大会)在通河镇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通河县首届革命职工代表会议常设委员会,辛凤文当选为主任,刘才、王孟景当选为副主任。 主 任 辛凤文1967.11-1968.3 副主任 刘才1967.11-1968.12 王孟景 1967.1l-1968.5 (三)通河县工代会第二届委员会(1968.12-1973.6) 1968年12月,通河县第二次革命职工代表大会(后列县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在通河镇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通河县工代会第二届委员会,王明柱当选为主任,张光云(女)、丁长仕、张洪月、齐志当选为副主任(4名副主任均为不脱产工人)。 1969年10月,何甫声任工代会专职副主任。 1970年6月,何甫声离任。7月,徐文成任工代会专职副主任。 主 任 王明柱1968.12-1973.6 副主任 张光云1968.12-1969.7工人女 丁长仕1968.12-1972.3工人 张洪月1968.12-1973.6工人 齐 志1968.12-1970.2工人 何甫声1969.10-1970.6 徐文成1970.7-1973.6 (四)通河县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1973.6-) 1973年全县工会组织得以恢复。6月6日至9日,通河县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在通河镇召开。会上县委书记柳长江作了讲话,王明柱在会上作了工代会工作报告,经大会选举产生了通河县总工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33人,常委9人),林培文(县委副书记)当选为主任,王明柱、徐文成当选为副主任。 主 任 林培文1973.6- 兼 副主任 王明柱1973.6- 徐文成19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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