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编 武装 政法 第五章 司法行政 第七节 机构 1986年,阿城县司法局下设秘书股、基层指导股、法制宣传股,编制9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 1987年,改称阿城市司法局(简称市司法局)。1988年,编制增至14人。1994年4月,增设劳改、劳教工作站。1995年3月,将劳改、劳教工作站更名为监狱、劳教工作办公室(简称狱教办)。 1996年8月,根据阿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设局长1人、副局长1人,内设办公室、宣教股、基层工作股、狱教办。定编15人。 2001年3月,对基层21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聘用收编,将基层司法所列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工作原则,人事、工资、业务由市司法局统一管理。 2005年,市司法局设局长1人、副局长2人。内设机构3个,编制15人;派出机构21个,编制34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