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体制改革 第四章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 第四章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 1984年始,阿城县党政机关实行机构改革,确定机构、精简人员。1992~1994年,学习山东省昌邑市的改革经验,对党政机构进行撤销重叠机构、合并相近机构、改行政单位为事业单位、转变工作职能、理顺部门关系等6个方面的改革。1996年,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阿城市市直机关、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在全市全面铺开,精简机构21.8%、精简人员31.4%。同年7月,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并通过公开考试的方法招收录用公务员。2003年12月,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启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2004年11月底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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