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解放前司法行政
第一章 监  狱
第五节 罪犯习艺所

  一、滨江罪犯习艺所
  滨江罪犯习艺所始建于宣统二年(1910年),所址在滨江厅管内(道外区),隶属于滨
江厅署。建所初期关押犯人130人。由于烟犯增多,截止1911年9月,在押犯人达400余人。
由于罪犯习艺所监舍拥挤不堪,经滨江厅林司马批准,在罪犯习艺所附近租妥民房数间,扩
充监舍。
  二、吉林交涉局罪犯习艺所
  吉林交涉局罪犯习艺所,始建于1916年。据1916年10月25日《远东报》报道:本埠吉林
交涉局内收容犯人现有多名,当事者为该犯人等罪满出狱后各谋生计起见,特于该局内设有
罪犯习艺所,令犯人习作工艺。惟事属初创,只有制造毛毯一项,其余织袜、织毛巾等手艺,
拟俟有成效再行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