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经 营 第三章 土特日杂 第一节 土特产品 一、 ![]() ![]() 1956年,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发的《供销合作社对各专业经营部门在批发业务 上商品分工经营目录》的规定,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担负起全市土特产品、日用杂品的采购、 批发业务。其中经营的 ![]() ![]() ![]() ![]() ![]() ![]() ![]() ![]() ![]() 源以河北唐山、保定、山东临沂、曲阜、济宁地区和湖北洪湖产区为主。秫秸 ![]() ![]() 以阿城、双城、五常、泰康和辽宁昌图、黑山、凌源产区为主。唐山苇 ![]() 耐折磨、色泽好,曲阜苇 ![]() ![]() ![]() 次之,秫秸 ![]() ![]() ![]() ![]() 万领。其中1959年苇 ![]() ![]() ![]() ![]() ![]() 当年销苇 ![]() ![]() ![]() 1967—1971年,苇 ![]() ![]() 计划,省供销社批发站组织进货,然后按计划下拨给哈尔滨市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经营,每 年拨给苇 ![]() ![]() ![]() 间集中供应。1972年, ![]() ![]() 11.93万领,不足需求量的50%,市土特日杂公司派人去四川乐山地区组织生产竹 ![]() ![]() 补充货源满足供应,使用后发现竹 ![]() ![]() ![]() ![]() ![]() ![]() 计划供应为议购议销,年销各种 ![]() ![]() ![]() 度增加,全市销售 ![]() ![]() ![]() 营改为以销定购,不留库存。 二、草、草编织品 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批发经营的草类主要有谷草、羊草、苫房草,其中谷草属于大牲畜饲 料,原由粮食部门经营。1956年11月2日,省人委批准省粮食厅《关于谷草的派购方案》, 规定“城市饲养牲畜和军需谷草实行派购,由供销社平衡计划负责分配”。自1957年,哈尔 滨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每年按计划从阿城、双城、五常、呼兰、肇东、兰西、青岗县调拨, 年调入量均为3000吨。 1957年10月25日,省人委在《关于国家对若干农副产品和其它物资实行统一收购的规定》 中,将羊草定为国家二类物资管理,实行计划调拨,每年省供销社调给哈尔滨市羊草4000吨, 由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经营,同时经营苫房草和草袋子、草帘子、草绳子等草编织品。苫 房草产于松花江沿江各县,货源以肇东、肇源、双城、富锦为主,这些地区产的草杆长、挺 拔、耐用,秋末冬初为销售旺季,当年进货当年售完,不留库存,哈尔滨市年销量均在300 万捆左右。草袋子、草帘子、草绳子、草垫子等草编织品货源主要来自哈尔滨市郊及附近县, 不足时从辽宁、山东、江苏、浙江产地购进。1957年松花江发生特大洪水,草袋子成为主要 防洪用品。为保抗洪急需,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及时提供草袋子30万条,草帘子15万片, 草绳子100万盘(每盘50—100米不等)。此后,市人委责令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每年加储 草袋子20万条、草帘子10万片以备防洪专用。 1958—1961年,草及草编织品货源紧缺,谷草供应采取保重点的办法保证军需、马车运 输社、农场和兽医科研部门,余下部分按牲畜存栏数分配给郊区生产队。羊草除固定从肇东、 安达、林甸、青岗、明水县购进外,又从吉林白城、洮南、通榆、大安、太平川和内蒙海拉 尔、呼盟、札来特旗等产区购进计划外草,扩大货源以缓解市场供需矛盾。草袋子以市郊松 浦、东风、民主、和平草编基地为主,每年帮助生产队落实水稻种植计划,保证完成30万条 草袋子、20万片草帘子的生产任务。其中地产草袋子占年销量的34.5%,地产草帘子占年 销量的62.5%。地产品不足时,再从五常县调入。 1963年11月,根据省人委《关于调整农副产品购留比例和派购范围的通知》精神,哈尔 滨市将谷草改为按三类物资管理,实行议购议销,至1965年年均销量为4000吨左右。 1966年,谷草供应量增至8300吨,羊草销量增至5200吨,草绳子供应量增至265万盘, 草垫子由供应城市居民扩展到省内驻军、大庆油田、矿区和生产建设兵团,年销6万个,地 产货源不足,从辽宁营口、大石桥、天津等地进货。为了以销促产,对地产草绳子实行统购 包销,不足部分从辽宁产地进货。随着城乡牲畜饲养量增加,谷草供应再度偏紧,1972年, 全省小秋收会议决定恢复谷草按二类物资管理,实行统购统销,按计划供应。1975年和1976 年,谷草调入量增加到16057吨和20744吨,基本实行敞开供应,略有库存。 1978年,谷草、羊草放开经营,实行议购议销。1981—1985年,畜牧场、饲养场和个体 户与产地直接建立购销关系,市土特日杂公司销量逐年减少,草制品销量也呈下降趋势,苫 房草由70年代年销150—250万捆下降到1983年的40万捆,草绳子销量由70年代320—470万盘 下降到1982年的140万盘。1986年松花江再次发生汛情,哈尔滨市土产公司提供20万条草袋 子保证防汛急需。由于包装材料更新,草袋子、草帘子销量大幅度减少,1990年销售草袋子 46万条,草帘子43.08万片,分别比1986年下降79%和55.6%,市土产公司除为防汛储备 30万条草袋子和10万片草帘子外,对市场供应采取以销定购方式进行经营。 三、竹制品 1956年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批发经营的竹制品主要有毛竹、竹杆、竹匹子、竹叶、竹扫帚 等40多个品种。毛竹多用于农业兴修水利和建筑业。竹杆有素竹杆和花竹杆2种,用作旗杆、 篙杆、晒衣杆和手工业生产原料。竹扫帚为农业生产、城市环卫、粮食部门必需物品。竹叶 主要代替粽叶。50年代,粽叶以苇叶为主,每年从保定、邢台、唐山、泰康购进60吨,不足 时用竹叶代替。竹匹子多用于制做炊具、渔具、竹编织品、大棚育秧架条等。 1957年,竹制品实行统购统销、计划调拨,由使用单位提报计划,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 站组织供应。货源来自长江以南产地,当年销毛竹3000根,竹杆10万根,竹扫帚10万把。 1958年,市郊兴修水利,毛竹销量增加,年销5000根。 1959年,竹扫帚纳入国家二类物资管理,实行统一收购,统一调拨,年调进7万把,其 中5万把供生产部门使用,2万把供给市环境卫生部门。60年代,毛竹年销量为4000—7000根, 竹杆4—5万根。1969年,苇叶产区保护芦苇资源,不准采集,市土特日杂公司从广西南宁、 金沙等地采购竹叶90吨投放市场,此后,粽叶以竹叶为主。1974年,竹杆用于塑料大棚支架, 销量大幅度增加,年销30万根。 80年代,竹制品实行敞开供应,部份原料被塑料和钢筋代替,销量下降,竹杆由1981年 销售50万根下降到1982年的6万根。竹匹由1981年销售50万捆下降至1982年的10万捆。1986 年扩大销售,将竹杆、竹扫帚、粽叶向经济区和临近县批发,1989年销售竹杆99.3万根, 竹扫帚29.82万把。1990年销售棕叶248吨,竹扫帚30.98万把,竹杆70.1万根。 四、条编织品 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批发经营的条编织品主要有土篮子、大筐、卫生筐、包装筐。其中土 篮子、大筐主要用于防汛和土建施工,货源来自阿城、宾县和辽宁风城、宽甸、岫岩等地。 1956年销售土篮子8万副、大筐2万个。 60年代,市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扶持副业生产,帮助有条源的生产队建立条编基地加工 土篮子和大筐,产品实行包销,占年销量的40%。1964年,增加经营卫生筐,由长青、上游 条编织社进货,当年销售5万个,1965年增至10万个。 1965年,为了节约木材、支援工业生产,哈尔滨市土特产品采购供应站提出以条代木的 建议,由郊区条编基地生产包装筐供给砂轮厂试用,经铁路运输和仓储部门检验,条编包装 筐的包装性能不低于木箱,且成本低于木箱2.32元/个,从此,包装筐被推广使用。1977 年增加酒筐、糕点筐、农机零件筐、工业机件筐、铝器包装筐、油漆筐、电线筐和包装电览 线的条帘等,年销各种包装筐由1万个增至140.6万个。 1965—1975年,土篮子销量9—15万副,大筐销量1—8万个,卫生筐销量21万个左右。 1976年,阿城、宾县条编织社与市环卫部门建立卫生筐供货关系,使市土特日杂公司的销量 减少到10万个,比往年下降50%。 1981年,塑料制品大量上市,条编织品销量逐年减少,1985年销售土篮1万副、大筐6000 个、包装筐7000个,1986年,市土产公司对条编织品停止经营。 五、条 帚 条帚是哈尔滨市郊农村副业生产的主要品种,1956年7月划归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批发经 营,每年秋、冬季节收购,年销50万把,不足部分从河北昌黎、乐亭、滦县等地购进。1966 年,改由基层供销社代购。地产条帚以糜长,弹力大,工艺好,耐用而畅销,郊区条帚生产 连年大幅度增产。 1970年出现产大于销,生产队加工的条帚销不出,糜子种植面积逐年减少,从河北进货 补充市场。1978年,糜子种植被纳入农业生产计划,阿城、呼兰县和市郊种植6000亩,收购 条帚35万把。1980年,以市郊新华、朝阳、松浦为条帚生产基地,市土产日杂公司根据市场 情况提高收购价格,当年收购条帚32万把,销售52.09万把,1982年销售79.9万把。 1983年,市场放开。1984年以后,市土特日杂公司条帚购售量逐年减少,1990年仅销售 12.77万把。 六、大 麻 1956年,哈尔滨市土产采购供应站批发经营的大麻实行预购,由双城、宾县、呼兰、五 常、海伦、绥棱、巴彦等县进货,年销售150吨,基本满足市场需要。1959—1962年,大麻 种植面积减少,货源不足,国家实行派购。 1963年大麻被纳入国家二类物资管理,实行计划供应,规定市郊纯大田生产队每年交售 大麻12.5公斤,市民每户每年供应线麻0.5公斤。1966—1969年,全市年销售量200—275 吨。1971年从省内及山东、安徽等地调进计划外大麻,年销售达到3725吨。 1979年取消大麻计划供应政策,实行议购议销,市土产公司大麻年销量由1978年的690 吨下降到150余吨。1986年实行外销,销量增加到840吨,1989年销售4750吨。1990年销售 1725吨。 七、卤 水 1958年民用卤水由市土特产品采购批发站批发经营,按国家二类物资管理。每年按计划 从肇东、泰康等县调进土卤碱400吨,加工成卤水供应豆腐厂、冰棍厂和农村供销社。1960 年,年调拨计划增至500吨,地产卤碱供应不足,改由辽宁复州湾及河北塘沽、大清河盐 (卤)厂调进。70年代,年供应量700—1250吨,基本满足市场需求。1984年因产区受灾改由 青海天然卤厂进货,当年销售卤水1275吨。此后市场放开,货源充足,销量逐年增加,至 1989年销售卤水4270吨,1990年销售卤水34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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