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管理 第五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节 质量标准与材料检测 一、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哈尔滨建筑工程施工是根据设计图纸编制的工事仕样书或施工 说明书,工程竣工验收以发包人满意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工程施工仍沿用东北 沦陷时的混凝土配比,有筋混凝土采用体积比1∶2∶4,无筋混凝土采用体积比1∶3∶6。砌 筑砂浆因建筑工程多为单层或二、三层楼,无标号要求,均用石灰砂浆或粘土砂浆。工程竣 工验收是以"东家"满意或代理人满意为准。 1953年,工程施工是依据图纸和施工说明书。1956年以后,国家有了统一的施工验收规 范作为施工依据。 1958年,哈尔滨市建筑工程有了等级评定,哈尔滨市建筑工程公司等建筑企业,采用评 分办法,把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与优良。 1961年9月,省建设厅颁发《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评分办法》,将一 个建筑分成11个分项工程,其中混凝土、砌筑、钢筋、粗木、吊装和屋面6个分项工程为主 要项目。细木、抹灰、地面、暖气和电照5个分项工程为一般项目。每个分项工程又分若干 个单项工程,单项工程又分主要单项和一般单项。每个单项标准分为100分,70分合格。主 要单项平均达到70分以上,总平均不低于70分的,该分项工程评为合格。主要单项平均达到 85分以上,总平均不低于85分的,该分项工程评为优良。单位工程中主要分项工程评为合格, 一般分项工程平均不低于70分的,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主要分项工程为优良,一般分项工 程均为合格,该单位工程评为优良。通过治理,哈尔滨市建筑企业工程质量明显提高,到19 65年,全市工程质量达历史最好水平。 1966年5月国家建筑工程部颁发《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试行办法》、《建筑安装工程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由于"文化大革命"开始,省标和部标均未得到认真贯彻执行。1972年 5月,执行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办法》。1974年, 全面执行部标《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1-74,TJ302-74,TJ303-74,TJ30 4-74,TJ305-74,TJ321-76。1980年市建工局将消除13项74个子项的质量通病,同国家建设 部1974年颁发的《评定标准》融为一体,制定出形成22张质量评定表。1985年,质量监督站 根据1974年部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1983年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 制定了全市通用的"质量检验评定表"。1988年,全面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1988年《建筑安装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0-88,GBJ301-88,GBJ302-88,GBJ303-88,GBJ304-88,GBJ 310-88,使工程质量检查、监督、验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二、材料检测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始于1954年。此前工程施工所用的原材料仅凭出厂(场) 合格证,混凝土、砂浆不做抗压强度检验。 1954年,市建工局材料试验室成立,试验项目有钢筋机械性能试验,混凝土、砂浆试块 抗压试验,砖、瓦、砂、石、防水材料和水泥物理性能检验。1956年东北三公司二处试验室 和东北三公司构件厂试验室成立。1960年哈尔滨市建三公司试验室成立。 70年代初,哈尔滨市第二建筑公司、第一住宅建筑公司、第二住宅建筑公司试验室相继 成立。 80年代,由于经济建设大发展,工程质量要求严,不少建安企业相继组建试验室。截止 1990年末,有两个一级试验室,试验项目、试验设备较齐全。有17个二级试验室常规检测, 可以对外承揽工程检测任务。九个三级试验室,作为本企业内部生产控制。此外尚有80余家 混凝土构件厂成立简易试验室,进行钢筋力学性能和混凝土试块抗压试验,内部生产控制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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