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公安.司法 第四章 司法行政 第四节 法律顾问 1956年秋,成立宾县法律顾问处,归宾县人民法院领导,有工作人员2人。1957年增加到3人,1959年10月撤销。在此期间,共受理案件300余起,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民事代理、刑事辩护多起。 1979年11月,恢复宾县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处开展受理刑事辩护,法律顾问,非诉讼调解、民事代理、代书,解答法律询问等业务。 1984年,开办2个国营重点企业的法律顾问,为职工讲了经济合同法,代理了合同纠纷案件,追回欠款20余万元。同时协助厂方审查了经济合同和解答询问。 1985年,为大集体企业和个体加工业开展了2处法律顾问,审查经济合同5份,解答法律询问35件,协助解决合同纠纷2件,避免了2.5万元经济损失。1980-1985年律师工作情况统计表(附表) 显示原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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