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篇 乡镇企业
第一章 乡镇企业构成
第一节 作坊
1949年,第九区(胜利)在摆渡村建立区办铁匠炉、木匠铺各1处,常年有铁匠人,木匠5人,占村劳力的0.5%。这是本县乡镇企业发展的雏形。1950年后,相继在常安、宾安、新甸、城厢等区(含村)开始办铁匠炉、木匠铺、豆腐坊、碾、磨坊等作坊。1957年,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粉坊、豆腐坊、碾、磨坊、铁匠炉、木匠铺、柳编铺等作坊65处,个体作坊200余处,从业人员97O人,占农村劳力的O.98%。年产值18.7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O.46%。